退休返聘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19 10:42:11
退休返聘管理制度

退休返聘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退休返聘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退休返聘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范返聘人员管理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返聘人员,是指离开原工作岗位,已按国家规定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但因生产工作急需,在一定期限内暂时由公司聘用的人员。

第四条 各单位返聘人员工作应坚持“一事一聘”的原则。用人单位属以下情况之一方可提出返聘申请:

一、临时性、阶段性工作难题、技术攻关等所需人员无法在集团范围内调剂解决的;

二、各单位业务工作的开展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指导的;

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人员原则上不予返聘。

第二章 返聘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 返聘人员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身体健康,经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检查,符合工作要求;

二、被聘人员年龄:原则上男不得超过65周岁,女不得超过60周岁;

三、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需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

第六条 聘用审批程序

一、各子公司因生产、工作急需,计划使用返聘人员时,原则 ……此处隐藏8566个字……p>1.在学研究生的导师;

2.由上级有关单位和学校指定的重要学术着作、教材主持人;

3.经省部级以上批准的高级医疗保健专家;

4.科室需要或受医院委托负责某项特殊教、医、研及管理工作者。

三、延、返聘期限

1. 博士导师可延聘到65周岁。

2. 博士导师,可返聘至70周岁;

3. 非博士导师正高,可返聘至65周岁;副高返聘至63周岁;

4. 每期返聘时间1-2年,原则上连续返聘时间副高不超过3年,正高不超过5年。

5. 愿意前往黄埔院区工作者,不受上述限制具体聘期由医院决定。

6. 接受院长委托承担特殊任务暂不受限制。

四、工作要求:

延、返聘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要求上全班,参加医院医教研工作。原则上,非手术科室65周岁以下返聘者,返聘期间每周教授门诊时间不少于3单元;手术科室返聘期内累计门诊时间不少于四分之一,具体由科室安排,没有开设门诊的科室,依此安排相关工作。

五、延、返聘程序

1.首次参加延、返聘者,由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向医院提出申请,经人事科核实情况,报请院长书记会审批,获准后通知相关科室,并填写相关表格。

2.延、返聘到期者,由人事科提前1个月通知相关科室,作好工作交接班准备。凡需继续延、返聘者,人事科按第1条程序报批。

3.因故提前终止延、返聘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科室同意后上报人事科备案。

六、延、返聘待遇按医院现行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医院其它文件中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八、本规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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