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通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通用管理制度1一、总则
1、设备系统的检修或生产系统的配合检修均实行“首席负责制”。即生产主任负责检修转生产及生产配合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设备主任负责检修过程及检修转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设备系统的检修或生产系统的配合检修均实行“现场负责制”。即生产方、点检方和检修方必须明确现场负责人。
3、设备系统的检修或生产系统的配合检修均实行“现场监护制”,即每一个作业项目必须指明现场监护人,严禁单人作业。
4、设备系统的检修或生产系统的配合检修必须对动力介质实施断能锁定。基本原则是:根部断能、可靠隔断、有效锁定,其中二级停电优先选用。即检修电气、液压驱动设备和介质设施必须先切断或关闭相应设备主电源、主液压泵,介质阀门(必要时加盲板)并挂牌,禁止只切断或关闭控制电源、气动、液压控制装置。如所检修的设备既可以电力驱动又可以气动、液压驱动时必须同时停该设备主控电源、主液压泵,气源,并同时挂牌。行车及地面有轨车辆检修在实施电气断能相关措施的同时,必须执行机械断能措施(增设铁鞋、垫块、挡板等)
车间要减少一级停电部位,除特殊情况下,选用一级停电外,都要实施二级停电,一、二级停电挂牌明细 ……此处隐藏24806个字……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九)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十)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记录。
(十一)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十二)火灾情况记录。
(十三)参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十四)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单位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单位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理。
一、凡具备下列备件之一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规,使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成绩显著者;
2、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深入普及,防火安全制度健全,安全措施落实,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完整,全年未发生火灾事故者;
3、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有显著成绩者;
4、发现火灾及时组织扑救,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成绩者;
5、在消防工作的其它方面做出成绩者;
二、凡具备下列情形者,视情节轻重及后果,给予处罚直至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者;
2、违规用火、用电者;
3、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拒不执行或无故拖延、抵制火灾隐患整改者;
4、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乱搭、乱建棚房,造成不良后果者;
5、慌报、隐瞒不报或故意延误报告火灾情况者;
6、造成火灾事故责任者;
7、其它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者;